1、犯本罪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。
2、单位犯本罪的,判处罚金,并对其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3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一百八十一条
【编造并传播证券、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】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、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,扰乱证券、期货交易市场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,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、期货合约罪】证券交易所、期货交易所、证券公司、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,证券业协会、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,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、变造、销毁交易记录,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、期货合约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;情节特别恶劣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,单位犯前两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一、编造并传播证券、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构成要件
1、编造并传播证券、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证券市场、期货交易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及投资人的合法权益、社会公共利益。
2、编造并传播证券、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客观方面
(1)行为人实施了编造并传播了虚假信息的行为;
(2)扰乱了证券交易市场、期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。
3、编造并传播证券、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,即具备刑事责任能力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和单位。
4、编造并传播证券、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,即明知自己在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、期货交易市场的虚假信息而为之,并希望这种结果产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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